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全文)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周全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坚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订本條例。
第二條 黨內監督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头脑、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主要头脑、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主要講話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壹體”總體结构和協調推進“四個周全”戰略结构,尊崇黨章,依規治黨,堅持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刷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焦点。
第三條 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破例。信托不可取代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托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幹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第四條 黨內監督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進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第五條 黨內監督的任務是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用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壹,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周全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冷淡、組織渙散、紀律松懈,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推行職能、發揮焦点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幹凈擔當。
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ㄒ迹┳袷攸h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心,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执法情況;
。ǘ┚S護黨中央集中統壹領導,牢靠樹立政治意識、阵势意識、焦点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榨取情況;
。ㄈ﹫猿置裰骷兄,嚴肅黨內政治生涯,貫徹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原則情況;
。ㄋ模┞鋵嵵苋珡膰乐吸h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情況;
。ㄎ澹┞鋵嵵醒氚隧椧幎ň,加強作風建設,亲近聯系群眾,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情況;
。﹫猿贮h的幹部標準,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執行幹部選拔任用事情規定情況;
。ㄆ撸┝疂嵶月伞⒈脵嗲闆r;
。ò耍┩瓿牲h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的任務情況。
第六條 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第七條 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第八條 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強化自我約束,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自覺遵守黨內政治生涯準則、廉潔自律準則,加強黨性修養,熏陶品德情操,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第九條 建设健全黨中央統壹領導,黨委(黨組)周全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事情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一样平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
第十條 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周全領導黨內監管事情。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聽取中央政治局事情報告,監督中央政治局事情,安排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任務。
第十壹條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按期研究安排在全黨開展學習教育,以整風精神查找問題、糾正误差;聽取和審議全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匯報,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事情匯報;聽取中央巡視情況匯報,在壹屆任期內實現中央巡視全覆蓋。中央政治局每年召開民主生涯會,進行對照檢查和黨性剖析,研究加強自身建設步伐。
第十二條 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壹的行為應當堅決抵制,並及時向黨中央報告。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或者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反应。
第十三條 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加強對直接分担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按期同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就其推行周全從嚴治黨責任、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談話。
第十四條 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涯,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主要事項。帶頭樹立优异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事情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